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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税务风险:中介机构作用不容忽视

本报讯  8月31日,由本报与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共同主办,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2011·防范税务风险之并购重组交易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本次会议上,税务机关、企业及中介机构普遍达成了一个共识:有效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是企业、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的共同责任,但是企业的责任是第一位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中介机构作用的发挥。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管理一处处长焦瑞进表示,无论是从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是从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今年出台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来看,企业建立并完善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应对财政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等经济管理部门风险防范要求的长久之策,也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举。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局长郑怀远告诉记者,税务风险是企业因为税收遵从不到位而给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企业自身对于税法的遵从意愿和对税收法规政策的把握水平,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风险管控和服务水平,以及企业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任何一方的工作不到位,都有可能加大这种可能性的发生,不仅会对国家税收造成严重的损失,也会造成企业和中介机构遭遇处罚、税务机关执法责任被追究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在防范税务风险上,税务机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三方是目标一致,责任共担的关系。

        一直以来,由于企业的很多涉税事项需要税务机关层层审批,无形中,企业的税务风险和责任被逐渐转嫁到了税务机关身上。郑怀远说,防范税务风险应该是企业自身的事情,需要企业从意识、理念、制度及实际操作层面付出更多的努力,也需要中介机构发挥好税企的桥梁纽带作用。郑怀远还建议中介机构,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解读能力,把好风险管控关口。

        对此,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表示,如果企业所有的涉税风险责任都由企业自己承担,的确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尤其是防范并购、重组等复杂业务中的税务风险,仅靠企业一己之力的确力不从心。“其实,在实际业务中,我们很需要专业的中介机构帮助我们事先剖析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及时进行防范。而且对我们自身而言,也能向中介机构的专家学习到有关防范税务风险的很多理念、思路和方法。”这位财务人员说。

        京都天华税务合伙人潘晓东表示,当前,税务风险的复杂性日益增强,导致税务风险的真正原因,往往不是税务处理层面上的原因,而是那些看似和企业涉税事项没有关系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及时、准确地判断出风险点并进行防范,往往需要延伸考察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对于长期和税企双方都打交道的中介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经验优势。比如,当企业管理创新的步伐跟不上技术创新的步伐,往往会产生一些税务管理上的“盲区”,当“盲区”内的税务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潜藏的税务风险带给企业的影响很可能是致命的。但对于这种“盲区”,企业往往“身在此山中”而“不知庐山真面目”,中介机构则会在借鉴其他企业处理类似业务时的经验教训,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并防范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并借此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步伐,可谓“一举两得”。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中介机构在防范税务风险方面的作用会得到企业越来越多的认可。”京都天华税务合伙人张莉表示。她说,以一家“走出去”企业为例,如果在“走出去”前没有在防范税务风险方面做足功课,而这家企业又想可持续地发展下去,那么它必将以各种形式来“交学费”。比如,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损失利润,损害企业声誉等等。很多企业往往担心聘请中介机构会花很多钱,而不去认真考虑究竟是事前聘请中介的费用多还是事后遭遇税务风险以后的损失多。其实,企业慢慢地会发现,还是请中介机构划算。“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张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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