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通知
黑税协发〔2020〕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推动全国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助力具有发展潜力的税务师事务所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安排部署,从2020年起,我省税务师行业将评定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原由及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对涉税服务业务的急剧增加,税务师行业已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为满足全国税务师行业对等级事务所的评定需求,2019年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 》修订后,仍满足不了行业发展需要。一些3 A级税务师事务所虽未达到4 A级条件,但年度收入及事务所规模已经超出3 A级标准,继续将这类事务所按3 A级事务所对待既有失公平,也不利于行业发展。鉴于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从2020年起,由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本辖区的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审查备案。
二、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守法经营,连续三年无任何不良记录,事务所社会信誉度较高。
2.本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含800万元)。
3.事务所拥有执业税务师不少于12人(含12人)。
三、申请及审查程序
1.评定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须由税务师事务所自主向省税协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省税协审核通过后报中税协审查备案。
2.对获得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资格的事务所,颁发“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证书及牌匾。证书由中税协制作,牌匾由中税协和省税协联合制作。
3. 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每年评定一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完成。
4.2020年度评定申请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
说明:中税协和省税协此前下发的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条件、标准不变。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