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9-25 10:08:52 来源: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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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事务所:
为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中税协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并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uploads/soft/20140925/1411618849.doc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