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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特殊业务纳税审核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特殊业务纳税审核专题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26日报到,8月27日—9月2日全天上课,9月3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数码路41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与宝贵经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高长峰;

(二)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与税务师行业发展—曲军;

(三)金税四期与发票电子化--基于典型案例的分析—贾绍华(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四)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的解读—李晶(中国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

    (五)纳税审核技术应用--纳税申报资料的涉税风险识别及诊断—姜敏;

(六)企业清算纳税审核要点—杨宁;

(七)企业重组税收政策疑难解析—杨宁;

(八)税收政策解读的七大技巧与实战案例演练—董春辉(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首席税务顾问);

(九)企业重组业务中相关法律问题—刘宇;

(十)企业改制重组纳税审核要点—刘培一(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十一)特别纳税调整业务纳税审核—侯江玲;

(十二)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改简介—侯江玲;

(十三)学员论坛:企业改制、重组、清算业务处理经验交流—刘培一(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十四)中税协工作要点及监管与自律交流会(中税协部门主任和相关人员)。

四、收费标准

(一)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二)其他人员收取培训费:1600元/人/期;

(三)培训期间基地统一食宿,食宿费:2800元/人/期;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安排。中途离校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五、报名方式

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教育培训”-“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010)83755853 赵老师;

(二)接站咨询电话:(0411)88126658,13390067995杨老师;

接站地点为:机场—出站大厅;大连站—南出站口;大连北站—北出口;虎跃—九州饭店门前。出站后,请注意标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的接站标志。

报到当日接站电话为:

(仅限当日接站信息有变动或出站后未看到接站牌时拨打)

    1.大连周水子机场:17604113292(班师傅);

    2.高铁大连北站:17604113238(李师傅);

      3.大连火车站、大连港码头和大连火车站前长途汽车站:17604113236(王师傅)。

七、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基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要求到校学员必须提供“通信行程码”和“辽事通健康码”(在手机小程序里可以查到),学员来自没有疫情发生城市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来自疫情发生城市的低风险区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学员在抵连前需提前24小时进行线上报备, 下载“e大连”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见附件1),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注意:(1)填写前请先对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算检测报告截图保存;(2)用纸记录好来连的航班、车次、座位号信息;(3)大连目的地请填写: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共建社区;详细地址:大连市高新区数码路41号]。填报完成后将报备查询码截图,出站检查。

3.在大连机场、火车站等口岸,从第一班航班(车次)到最后一班,全部安排入域即检(免费)。对自驾等学员,学校安排报到第二天统一检测,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4.基地不接受有中、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请学员报名后加入班级微信群,微信群每天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列表),对有7日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由校区统一安排。

5.为方便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传递报道信息和提高班级管理效率等,请各位参训学员报名后加杨老师微信13390067995(电话同号)。

6.请参训学员到校后,自觉遵守基地老师对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三)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8月22日18:00,请勿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

(四)培训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8月22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自行报到的学员直接到学员--公寓一楼大厅前台办理手续。

(五)培训期间基地统一食宿,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安排。

(六) 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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